沙湾汽车客运中心站(沙湾区枢纽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

信息来源: 沙湾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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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公众对沙湾汽车客运中心站(沙湾区枢纽站)项目实施的态度和社会稳定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

乐山市沙湾区绥山西路南侧(乐山市沙湾区火车站片区)。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新建停车楼,地上六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24.25m,建筑面积13347㎡;新建客运车站,地上2层,框架结构,明框幕墙外墙,建筑高度22m,建筑面积7254㎡;新建连廊并安装自动扶梯;新建车辆维修房,建筑面积120㎡;新建总坪道路、广场铺装、安装及绿化工程。

3、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经前期调研论证,沙湾汽车客运中心站(沙湾区枢纽站)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0.8亿元,通过争取上级补助、地方财政自筹及申报专项债券等方式完成资金筹措。

二、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沙湾汽车客运中心站(沙湾区枢纽站)项目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1、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乐山市沙湾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提出项目相关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风险的防范及化解的意见和建议。

3、乐山市沙湾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三、公众反映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乐山市沙湾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提出意见。

四、维稳领导主体及联系电话

评估主体:乐山市沙湾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联系人:余翔

联系电话:18086899488

电子邮箱:315238564@qq.com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7日,本公告挂网公示期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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