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现将2023年沙湾区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截止时间:2023年9月14日),公布如下。
2023年沙湾区签订服务协议的药店.xls
2023年沙湾区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