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现将2022年沙湾区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截止时间:2022年7月7日),公布如下。
2022年沙湾区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院.xls
2022年沙湾区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药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