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乐沙登废〔2023〕24号
刘静、何全东名下不动产权证书因本人声明遗失,向我中心申请作废该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公告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乐山市沙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