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编号:乐沙登继〔2025〕21号

信息来源: 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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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王淑群申请继承原李桂华名下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申请事项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沙湾区玉龙街701号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2516576。

序号

被继承人

(原权利人)

继承人(申请登记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李桂华

王淑群

出让国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

沙湾镇绥山西路

81.36平方米

房权证字第0020205号、乐沙国用(2010)第1237-1号

 

乐山市沙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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