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琼因保管不善,将川(2021)沙湾区不动产权第000547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琼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