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乐沙登废【2023】19号
张炳洪名下房产证已于2004年过户,土地证未过户但已交付给乐山峨沙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峨沙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声明遗失,向我中心申请作废该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公告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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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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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乐沙国用(2005)字第4567-20号 |
乐山峨沙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出让 |
25平方米 |
沙湾镇沫若大道中段618号1幢1单元4楼2号 |
乐山市沙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