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民爆物品的管理和使用,严格落实民爆物品安全监管措施,2020年4月26日沙湾河区公安分局对辖区民爆单位进行了节前安全大检查。
检查中,民警到辖区民爆物品使用单位,实地检查了民爆物品储存仓库的技术防范建设、值班守护制度、消防设施维护、台账登记等情况,并要求各民爆单位:一是爆破单位民爆物品库房的人防、物防、技防、犬防“四防”措施要符合相关要求,储存库人员资质和物品出入登记等制度要健全,以及库存要与记录相符,要进一步细化民爆物品管理台账,对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详细登记;二是涉爆单位自身要加强爆破作业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涉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严格遵守巡更制度,加强保安措施,发现突发问题和隐患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好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进一步规范民爆物品的安全使用和登记记录工作,确保民爆物品安全落到实处,建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