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支持农业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试行)》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沙湾区 发布时间: 2026-04-13 浏览量:
【字体:  】
分享到:

一、起草背景与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决策部署,沙湾区立足“211”现代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制定了本激励措施。旨在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解决农业产业“规模小、链条短、品牌弱”等问题,推动特色农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市场化、科技化方向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二、基金规模

区财政每年统筹1000万元,用完即止。

三、支持对象

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个人等。

四、七大激励方向

1.建基地:标准化种养基地最高补50万元。

2.搞加工:厂房补10%、设备补30%,企业年度最高800万元。

3.强科技:高新企业、实验室认定奖励5万-50万元。

4.创品牌:龙头企业、绿色有机认证、驰名商标奖励1万-50万元。

5.拓市场:电商、出口突破奖励5万-50万元,首单出口有补贴。

6.促集聚:厂房大棚租金补助,最高130万元。

7.联农户:带动原料采购增长有奖励,最高10万元/年。

五、重要原则

就高不重复享受、安全环保一票否决、有效期两年。

六、办理方式

向文件指定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等)申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