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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沙湾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信息来源: 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2-11-0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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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正英、汪波、宋军、李明全、邓必容、廖康庆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沙湾区城乡接合部村民房屋原拆原建”的建议,转我单位办理,按照代表建议办理有关规定,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确保规划实施,在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范围内不审批零星建房,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对该片区部分群众居住条件的改善产生了影响,群众意见较大。对于您提的“城乡接合部村民房屋原拆原建”建议,我局进行了充分研究,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逐步解决矛盾。

一是目前我区正在编制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在本轮规划编制中,我局基于现状发展条件对城镇开发边界(中心城区范围)的划定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在上一版的基础上,受管控区域面积大幅减少,像顺河聚居点等区域均不再纳入中心城区管控范围。

二是对于管控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可由镇、街根据实际情况允许群众对房屋进行原状维修。

三是编制好老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旧城更新,多方整合政策、逐步实施规划。

感谢您对我区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单位负责人:李亚静

具体联系人:胡晓玲

联系电话:13890620015

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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