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正英、汪波、宋军、李明全、邓必容、廖康庆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沙湾区城乡接合部村民房屋原拆原建”的建议,转我单位办理,按照代表建议办理有关规定,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确保规划实施,在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范围内不审批零星建房,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对该片区部分群众居住条件的改善产生了影响,群众意见较大。对于您提的“城乡接合部村民房屋原拆原建”建议,我局进行了充分研究,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逐步解决矛盾。
一是目前我区正在编制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在本轮规划编制中,我局基于现状发展条件对城镇开发边界(中心城区范围)的划定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在上一版的基础上,受管控区域面积大幅减少,像顺河聚居点等区域均不再纳入中心城区管控范围。
二是对于管控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可由镇、街根据实际情况允许群众对房屋进行原状维修。
三是编制好老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旧城更新,多方整合政策、逐步实施规划。
感谢您对我区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单位负责人:李亚静
具体联系人:胡晓玲
联系电话:13890620015
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