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溯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预防性体检免费”的提案,我单位已经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严格按照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规范全市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乐卫计发〔2017〕75号)文件要求,规范开展预防性体检工作。
一、预防性体检人员范围
包括食品从业人员、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生活饮用水从业人员、化妆品生产从业人员、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不包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所规定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和放射工作人员。
二、预防性体检机构
从2017年8月20日起,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终止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同时停止办理健康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改由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承担,并发放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我区目前从事预防性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为:沙湾区人民医院、沙湾区友安老年病医院、文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预防性体检检查项目
(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项目: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I市结核、化脓性虿者渗出皮肤病。
(二)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项目: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
(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化妆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项目:活动性肺结核、病毒性肝炎、肠道传染病患者及病原携带者、化脓性或慢性渗出性皮肤病、手部真菌感染性疾病。从业人员经健康检查未患有以上所列疾病,方可发放健康合格证明。
四、其他
我区所有开展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一律严格按照发改部门核准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收费。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你们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区卫生健康事业!
联系人:刘昕傧
联系电话:18381522000
乐山市沙湾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