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国务院部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开局之年,沙湾区立足三个“抓手”扎实推进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全力推动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起好步、开好头、谋好局。
一、抓源头治理,解决“查什么、怎么查”
积极运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果,指导企业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与矿山的《安全设施设计》结合,按照“对照制+清单制+责任制”的要求,逐岗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岗位清单》,确定重大事故隐患对照式排查的内容、标准、时限等,实现从业主、矿长到一线职工共同参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五级五覆盖”,同时明确由企业自检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不予行政处罚,充分激发企业自主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原生动力。
二、抓重点防控,确保“早发现、早整改”
聚焦“重大风险辨识管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两大核心目标,动态跟踪收集企业预警监测、风险辨识、事故隐患等各类数据600余项,每月对汇总数据分析研判,点对点对矿山发出风险预警提示,督促矿山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组建由应急、自然资源、公安等多部门和行业专家组成的工作专班,通过“技术评估+专业审查+联合督导”的方式,以露天矿山边坡、排土场和煤矿瓦斯、顶板、运输等为重点,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以高水平、专业化监管护航企业安全生产。今年以来,已对2家矿山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和立案调查,实施行政处罚5.9万元。
三、抓制度建设,突出“管长远、治根本”
制定《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细则(试行)》,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岗位清单制管理、安全生产内部举报奖励等制度融合推进,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抓第一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抓”双向发力,综合运用警示约谈、通报提醒、停产整顿、“一案双罚”等多手段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盯守现场,对问题隐患突出、安全工作滞后的矿山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着力完善从根本上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