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7日乐山市沙湾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宋勇的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江英的乐山市沙湾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市人大
代表联络处副主任(兼)职务;
陈高翔的乐山市沙湾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陈思芮为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先春燕为乐山市沙湾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市人大
代表联络处副主任(兼);
刘智为乐山市沙湾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