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0日乐山市沙湾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法制和预算工委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总要求,与各相关工委密切配合,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公民合法权益。
(一)夯实“有件必备”基础,规范工作流程
一年来,我们严格落实省市规范性文件报备要求,不断完善报备机制,确保各类规范性文件及时、规范纳入备案审查范围。根据省、市备案审查工作条例,完善本区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建立备案审查工作台账,对每一件文件的接收、分送、审查、反馈、归档全过程记录留痕。2025年,对“一府一委两院”以及乡镇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完成备案审查和登记归档。对报送备案的材料逐件进行形式审查,重点核查备案报告、正式文本、起草说明、制定依据等要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标准的,及时通知报备机关在10日内补充报送或重新报送,有效规范了报备工作。
(二)深化“有备必审”要求,提升工作质效
始终将审查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多种审查方式,细化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确保每一件规范性文件经得起法律和实践的检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突出审查重点:是否符合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重大改革方向;是否超越权限,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是否违反上位法规定等。2025年,对接收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审查,不存在应当予以纠正的情形。同时,积极参加省、市人大组织的备案审查业务培训,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审查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
(三)坚持“有错必纠”原则,维护法制统一
对于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纠错,确保纠正工作取得实效。在审查过程中,对一些不够清晰、存有疑问的事项,坚持“先沟通、后纠错”的原则,主动与制定机关沟通协商,要求制定机关进一步修改完善。一年来,共完成备案审查3件(《沙湾区森林防火令》《沙湾区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沙湾区三江岸线保护规划》)。积极推行“开门审查”,依托基层立法点、人大代表之家等阵地,公开审查建议的受理范围、办事流程等内容。同时,将备案审查工作与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中心工作相结合,在走访中主动“问诊”,切实增强了备案审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信力。
二、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部分报备单位对备案审查工作重视不够,存在迟报、漏报现象。二是审查力量仍显薄弱,专业性、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线上备审系统使用不够规范,部分报备单位依然习惯线下纸质报备,对线上系统使用掌握不够充分。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法制和预算工委将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强化制度落实。深入贯彻监督法和备案审查条例,严格落实“有件必备”要求,加强对报备单位的督促检查,杜绝瞒报、迟报、漏报现象。
(二)提升工作质量。进一步细化审查标准,完善审查程序,加强业务培训,综合运用主动审查、依申请审查等方式,提升审查工作质效。
(三)完善报备方式。利用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在线报备、在线审查,并定期对报备单位的及时率和规范率进行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