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全面地向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简便、廉洁、高效的“一站式、全方位”综合政务服务,我局拟通过公开引进一家刻印企业进驻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对外服务,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印章行业特种经营行业许可证》;
(二)有刻印业务相关经验;
(三)安全刻章,没有违规受到公安机关处罚。
二、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刻章办结时间、价格的承诺函(注明如果未能按照承诺履约,承担违约损失)。
三、进驻要求
(一)能够遵照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服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安排和工作评估,违反规定时,必须接受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处理;
(二)制章技师须按照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外服务时间常驻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三)能够实现即来即刻,即时办结;
(四)进驻的刻印器械必须符合环保标准,无噪声;
(五)进驻的印章刻制企业应按照承诺价格和时间开展工作,如果不能按照承诺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我局为开展此项工作所付出成本相应的损失。
四、进驻期限
进驻期限2年,期满后另行按程序确定。
五、报名方式
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本《公告》规定报名资格条件、愿意遵循进驻从业要求的刻章企业,可在2026年3月5日13:30前到乐山市沙湾区行政审批局三楼综合股现场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结束后赓即召开洽谈会。(联系人:蒋晓琴,联系电话:0833-3445109)。
六、确定结果
我局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评分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选取最高分确定结果,并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最终解释权归沙湾区行政审批局所有。
附件:评分表
乐山市沙湾区行政审批局
2026年3月2日
附件
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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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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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价格 |
40 |
以现场报价作为评分标准 |
入驻方收取对外服务印章刻制费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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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办结时间 |
20 |
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非不可抗力当天“1”个工作日办结得20分,“2”个工作日办结得10分。 |
超过2日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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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协助代办服务 |
20 |
协助大厅从事代办服务得20分,不协助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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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20 |
提供书面说明材料,逐项就2025年经营户提供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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