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5-12-31 16:13
文章来源:沙湾区

一、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特发布森林防火命令。

二、目标任务

为切实控制火源,预防森林火灾,有效保护我区森林生态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三、森林防火期和防火区

森林防火期:2026年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划定森林防火区:全区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郁闭度0.2以上)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区域为森林防火区。

四、落实防火责任和措施

1.严格野外火源管控;

2.加强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

3.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

4.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

五、注意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0833-3444455。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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