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区2026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配套资金项目分配情况的公示
根据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农业农村局、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5〕46号)文件精神,下达沙湾区2026年中央和省级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资金550万元。按照省、市要求每村150万元进行扶持,其中中央衔接资金70万元、省级衔接资金4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5万元、区级衔接资金35万元。为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2026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配套资金750万元的项目分配情况向社会公示,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833-3441163
意见收集人:杨晓琳,电子邮箱:1175840589@qq.com,
通讯地址: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股
附件:沙湾区2026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配套资金分配表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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