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沙湾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同意,下达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2万元,为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分配情况予以公告,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833-3441255
意见收集人:张海军
电子邮箱:416152215@qq.com
通讯地址: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股
附件:沙湾区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4日
沙湾区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按照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乐山市沙湾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乐山市沙湾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乐沙财政农〔2021〕17号)要求及时公告公示规定,现将我区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2万元分配情况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