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要求,为保障脱贫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乐市财政农〔2023〕59号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市级配套资金)127万元的项目分配情况向社会公示,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833-3442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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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农财股
附件:沙湾区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市级配套资金)分配表.docx
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