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商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对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执法局、沙湾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政府办等6个部门48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其中新增16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处罚8项),取消20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处罚14项),变更12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处罚9项)。
请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执法局、沙湾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政府办结合实际做好动态调整事项落实及后续有关工作,并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对应调整。
乐山市沙湾区行政审批局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乐山市沙湾区司法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