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湾区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的公示

信息来源: 沙湾区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1-1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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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印发<乐山市沙湾区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方案>的通知》(乐沙两改组〔2022〕4号)相关要求,经各单位自荐、公示,区评选办初核,并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意见,评选产生了区委办公室等21个集体和杨菲菲等99名个人,作为全区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沙湾区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21个)

区委办            区政府办

区委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

区委政法委          区委编办

区发改局           区教育局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区自然资源局         区住建局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区卫生健康局

区行政审批局         嘉农镇

太平镇            踏水镇

葫芦镇

二、沙湾区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99名)

单位

姓名

单位

姓名

区委办

杨菲菲、杨馨韵

区人大办

王金福、刘兴利

区政府办

宋  佳、张东进

区政协办

周禹吉、祝文杰

区纪委监委

(巡察办)

朱清华、谭玉梅

区法院

邓秀蓉、何  浩

区检察院

杨世豪、陈虹苑

区委组织部

毛  平、李宗榜、汪清林

区委宣传部

陈俊红、刘佩佳

区委政法委

夏佳琴、汪华林

区委统战部

张金平、张  瑛

区委编办

王  强

区委基层

治理办

任  萍

区融媒体中心

李亚林

沙湾经开区

曹一品

区发改局

王庆杰、罗  莎、徐  伟

区经信局

曾  然

区教育局

罗章彬、魏继承

区公安分局

廖  军

区民政局

吕容斌、张剑锋、俞海东

区司法局

曾  艳

区财政局

刘勤、李知兼

区人社局

郑  杰

区自然资源局

李亚静、王思齐、胡晓玲

区住建局

许  攀、胡庆锋

区交运局

牟永全、李建强

区水务局

唐  勇、杨海英

区农业农村局

简喜飞、田永强

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徐兴容、王  煦、彭齐嘉

区卫生健康局

周  兵、徐  杰

区退役军人局

王绍全

区应急局

邢以妍、伍小林

区消防救援

大队

董  凯

区审计局

宋  希

区市场监管局

蒋  兵、杨双旭

区统计局

高  兰

区信访局

陈  宇

区医保局

周建兵

区商务局

王盼盼、李  秦

区行政审批局

贾雪梅、蒋晓琴

区综合执法局

罗  涛

区供销联社

王忠红

区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余坪洋

沙湾生态环境局

刘春霞

团区委

蒋  叶

铜河街道

李  华、何妍霖

沙湾镇

李  青、黄  佳

嘉农镇

章永强、赵梓馨、杨  旭

太平镇

陈  娟、孙玉梅、任  娇

踏水镇

王敬超、杨  俊、黄英斌

福禄镇

叶德康、张  强

牛石镇

杨云强、董  飞

葫芦镇

官一品、何江梅、伍仕杰

轸溪镇

朱  燕、刘志鹏

区邮政分公司

贾  华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乐山市沙湾区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联系电话:0833—3441750。

特此公示

乐山市沙湾区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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