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合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首期)新建自来水厂建设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因其将承揽的工程转包,根据《四川省建筑市场主体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办法》(川建行规(2025)5号)第七条、第十条规定,我局决定,适用《施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扣分标准》F-2-05项“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不良信用信息,扣减信合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6分诚信分值,记录期限为12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乐山市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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