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信息来源: 沙湾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5-02-17 浏览量:
【字体:  】
分享到: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成德眉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4版)》等相关规定,乐山市沙湾区晨康药店申请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解除协议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现将解除医保协议名单公布如下:

机构名称:乐山市沙湾区晨康药店

机构编码:P51111101262

机构地址: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老街243、245号

机构类型:零售药店

终止原因:申请终止

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2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