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成德眉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4版)》等相关规定,乐山市沙湾区晨康药店申请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解除协议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现将解除医保协议名单公布如下:
机构名称:乐山市沙湾区晨康药店
机构编码:P51111101262
机构地址: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老街243、245号
机构类型:零售药店
终止原因:申请终止
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