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7日,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对《乐山市沙湾区中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口山采矿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专家评审。专家组对《方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方案》通过评审。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管理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4〕2号)文件规定,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书面提出,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提出异议、超出期间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汪祥,联系电话:13990681777。
附件:乐山市沙湾区中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口山采矿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公示材料
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