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要求,为保障脱贫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乐市财政农〔2024〕40号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村集体经济扶持市级补助资金)30万元的项目分配情况向社会公示,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833-3442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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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农财股
附件:沙湾区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村集体经济扶持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
2024年9月2日
沙湾区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村集体经济扶持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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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要求及时公告公示规定,现将我区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村集体经济扶持市级补助资金)30万元分配情况予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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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单位 |
项目实施单位 |
衔接资金(万元) |
项目建设内容 |
备注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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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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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村集体经济扶持市级补助资金)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农业农村局 |
30 |
村集体经济扶持市级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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