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区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公示

信息来源: 沙湾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1-18 浏览量:
【字体:  】
分享到: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要求,为保障脱贫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乐市财政农〔2023〕77号)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2051万元的分配情况向社会公示,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833-3442993

意见收集人:李雄健,电子邮箱:894452934@qq.com,

通讯地址: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农财股

附件:沙湾区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分配表

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8日

沙湾区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分配表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要求及时公告公示规定,现将我区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2051万元分配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

衔接资金(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

备注

合计

 

 

2051

 

 

沙湾区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

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业农村局

420

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中央资金

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业农村局

240

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省级资金

区发改局

区发改局

94

支持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补助

中央资金

区水务局

区水务局

55

支持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公益性岗位

省级资金

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业农村局

1242

扶贫发展资金

省级资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