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要求,为保障脱贫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乐市财政农〔2023〕25号2023年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29万元的项目分配情况向社会公示,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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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农财股
附件1:沙湾区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doc
附件2: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3】25号).pdf
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