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区2021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 沙湾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1-08-1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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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要求,为保障脱贫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2021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0万元的项目分配情况向社会公示,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8333441255

意见收集人:张海军,电子邮箱:416152215@qq.com,

通讯地址: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股

附件:沙湾区2021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5日   

沙湾区2021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要求及时公告公示规定,现将我区2021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0万元分配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乡镇

项目实施单位

扶贫资金(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

备注

合计

 

 

1500

 

 

 

 

 

 

 

沙湾区2021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福禄镇

福禄镇人民政府

193.7

产业道路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场镇建设

 

葫芦镇

葫芦镇人民政府

90

产业配套设施、人居环境整治、塘蓄水池建设

 

嘉农镇

嘉农镇人民政府

67.5

人居环境整治、场镇建设

 

牛石镇

牛石镇人民政府

92.2

产业道路建设、安全饮水提升

 

沙湾镇

沙湾镇人民政府

69.255

人居环境整治、安全饮水提升

 

踏水镇

踏水镇人民政府

223.6

产业发展、产业配套设施、人居环境整治、渠堰整治、场镇建设

 

太平镇

太平镇人民政府

133.5

产业配套设施、人居环境整治

整合市级资金

轸溪镇

轸溪镇人民政府

80

产业道路建设、安全饮水提升

 

区级统筹

区乡村振兴局

550.245

医疗保险补助56.565万元、扶贫保10.88万元、管理费128.5万元、对口援助金口河334万元、厕所革命补助2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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