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沙府通〔2018〕2号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 关于部分道路和桥梁命名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区部分道路、桥梁名称已经2018年4月3日乐山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通告如下。 一、道路名称 1.创业路——东起苏沙路十字路口,西止苏沙公路复线(规划)丁字路口。 2.兴业路北段——南起于泰山街十字路口,北止于创业路丁字路口。 3.兴业路南段——南起于腾飞路丁字路口,北止于泰山街十字路口。 4.腾飞路——东起苏沙公路十字路口,西止苏沙公路复线(规划)丁字路口。 5.凤翔路——西起沫若大道北段丁字路口,东止铜河路北段相交十字路口。 6.沙岸路——西起茶溪路十字路口,西止铜河路南段丁字路口。 二、桥梁名称 1.彩虹大桥——位于沙湾镇政府正东方向500米处。 2.美女峰大桥——位于沙湾镇政府正南方向4.8公里处。 3.龚嘴大桥——位于龚嘴镇政府西北方向4.3公里处。 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凡书写和运用均以本通告为准。今后未经区人民政府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特此通告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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